是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障单位违法?
您在县城行政单位做了10年临时工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单位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以下分情况为您详细说明:1.若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如您提供劳动、单位支付报酬):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未缴社保违反《社会保险法》,需承担双重违法责任;2.若单位主张您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需结合您的工作内容(是否受单位制度约束、是否从事单位主营业务)判断,若实际属于劳动关系,单位仍需承担违法责任;3.若您曾与单位口头约定“自愿放弃社保”: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法律责任您在县城行政单位做了10年临时工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单位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以下分情况为您详细说明:1.若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如您提供劳动、单位支付报酬):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未缴社保违反《社会保险法》,需承担双重违法责任;2.若单位主张您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需结合您的工作内容(是否受单位制度约束、是否从事单位主营业务)判断,若实际属于劳动关系,单位仍需承担违法责任;3.若您曾与单位口头约定“自愿放弃社保”: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单位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您在县城行政单位做10年临时工未缴社保的问题,《社会保险法》为您的权益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您在县城行政单位工作10年,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就应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但单位10年未履行该义务,已直接违反上述法条。此外,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单位不仅需为您补缴10年社保,还可能面临社保行政部门的罚款,您的主张于法有据您在县城行政单位做10年临时工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可通过以下实用行动维护权益:1.收集劳动关系证据:整理您10年工作期间的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单位盖章的工作文件等,这些能证明您与县城行政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后续维权提供核心依据;2.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携带证据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10年社保,社保部门会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改正;3.申请劳动仲裁:若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注意时效,部分地区支持11个月双倍工资)及社保补缴;4.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如工资标准、工作年限)制定针对性维权方案,提高维权成功率。选择方案时,需重点考虑证据是否充分、单位的配合态度,若证据充足可优先投诉或仲裁。若您想了解具体的证据收集技巧或仲裁流程,可进一步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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